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起草市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地方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国家标准和地方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地方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市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照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6)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17)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科室有11个:其中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参公管理事业科室4个:资源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科室2个: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行政16人,事业(参公)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工人编制2人。实有人员47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总预算3098.31万元,支出总预算3098.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2.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97.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2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3098.31万元,20232559.44万元同比增加538.87万元,增加了21.05%,其中:基本支出1459.81万元,较上年1451.86万元增加7.95万元,增加了0.55%,主要是因干部职工晋升晋级,工资福利有所增长。项目支出1638.5万元,较上年1107.58增加530.92万元,增加了47.94%,主要是2024年较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其中: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2.11万元,占98.19%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2万元,占1.81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3098.31万元,20232559.44万元同比增加538.87万元,增加了21.05%,其中:基本支出1459.81万元,较上年1451.86万元增加7.95万元,增加了0.55%,主要是因干部职工晋升晋级,工资福利有所增长。项目支出1638.5万元,较上年1107.58增加530.92万元,增加了47.94%,主要是2024年较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59.81万元,占47.12%;项目支出1638.5万元,占52.8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8.31万元,20232559.44万元同比增加538.87万元,增加了21.05%,其中:基本支出1459.81万元,较上年1451.86万元增加7.95万元,增加了0.55%,主要是因干部职工晋升晋级,工资福利有所增长。项目支出1638.5万元,较上年1107.58增加530.92万元,增加了47.94%,主要是2024年较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2.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97.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2.11万元,2023 年执行数2663.15万元增加378.9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比2023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3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86.83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110.08万元, 占3.6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97.27万元,占88.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14.97万元。2023年执行数1150.45万元减少35.48万元,下降3.08%。主要是2024年初预算人数为47人,2023年年初预算人数为48人,公用经费相应有所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64万元。2023年执行数68.31万元增加2.33万元,增加3.41%。主要是2024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较2023年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19万元。2023年执行数16.88万元减少0.69万元,减少4.09%。主要是2024年初预算人数中行政人员比2023年年初预算人数减少1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6.78万元。2023年执行数142万元增加4.78万元,增加3.37%。主要是2024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较2023年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3万元。2023年执行数0.22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加4.55%。主要是2024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较2023年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92万元。2023年执行数0.87万元增加0.05万元,增加5.75%。主要是2024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较2023年年初各类保险预算基数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0.08万元。2023年执行数102.26万元增加7.82万元,增加7.65%。主要是2024年初住房公积金预算基数较2023年年初住房公积金预算基数增加。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5万元。2023年执行数82.78万元增加2.22万元,增加2.68%。主要是2024年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放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2023年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放在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中。且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子女探亲费1.79万元和不动产查询终端设备款0.99万元。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4万元。2023年执行数7.34万元增加6.66万元,增加90.74%。主要是2023年执行数中涉及市财政局调减资金6.66万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431.7万元。2023年执行数29.3万元增加402.4万元,增加1373.38%。主要是2024年预算数中增加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项目401.7万元。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416.6万元。2023年执行数101.29万元增加315.31万元,增加311.29%。主要是2024年预算数中增加项目资金315.31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45万元。2023年执行数79.42万元减少34.42万元,减少43.34%。主要是2024年预算数中增加项目资金34.42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500万元。2023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加100.00%。主要是2024年预算数将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放至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功能科目,2023年将该项资金放至地质灾害防治功能科目中。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90万元。2023年执行数51.61万元增加38.39万元,增加74.38%。主要是2024年预算中90万元为卫片执法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资金全部费用,2023年只支出该项目资金的部分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93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46.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1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37万元、住房公积金110.08万元、伙食补助3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8万元。

公用经费8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19.02万元,福利费0.2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7.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28.6万元增加3.9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公”经费执行数有所增加,且近两年工作量增加,下乡次数增多,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4年因公出国(境)0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暂无法估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6.2万元,2023年执行数82.43万元减少26.2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基金项目资金比2023年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林芝市自然资源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0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91.11万元减少5.1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人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人数减少1人,所以公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7个,资金万1638.5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638.5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7个,分别是:各类工作经费8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4万元、卫片执法检查第三方技术服务资金90万元、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调查项目15万元、林芝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80万元、2023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00万元、林芝市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经费30万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农经权数据整合交汇项目20万元、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30万元、实景三维建设项目120万元、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81.6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项目401.7万元、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市级审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15万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经费2万元,储备用地管理费用14.2万元、土地评估费4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如下(详见附件: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草案报表2024年预算数据重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