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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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部门职能:

第一条 为规范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锚定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目标,推进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开发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建设等重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起草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措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机制。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完善自然资源清单,制定管理办法。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考核具体措施。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标准和我市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机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组织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制定市国土空间规划具体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按照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要求,全面保障重点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日常事务。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协同健全完善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制定我市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等具体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协助做好战略性矿产勘探开发和储备管理。统筹全市地质工作,配合做好找矿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及授权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法定权限拟订符合西藏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指导绿色矿山建设,配合推进绿色工业发展,助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加强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实景三维西藏建设,配合做好高新数字产业相关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负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市重点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根据授权,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构成:

我局内设科室有11个:其中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参公管理事业科室3个:资源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科室2个: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构成:

行政事业人员编制共33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参公)编制11人。年底实际从业人员为45人、公益性岗位5人、临时工1人,我局今年财政负担人数为48人。

本年人员较2023年财政负担人数不变,但年底比上年末增减少3人,主要为:1人调回内地,2人退休。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规划引领,绘就城市发展蓝图一是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6日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高黎贡山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批复。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火车站片区、觉木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经林芝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办公室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三是“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在编村庄规划352个(含高原和美村庄71个),均已形成初步成果(含高原和美村庄71个),其中通过专家技术审查315个(含高原和美村庄68个)。

强化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力保障用地需求。2024年,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4宗,面积23294.9亩,出让金10997.59万元,供应面积同比增长123.35%二是加快推进用地报批。2024年,累计报批农村住宅用地580宗,面积333.05亩,审查县级直报自治区农转用报件41批次,面积2056.87亩,办理项目用地预审28个,面积13011.15亩,取得用地批复28个,批复面积2845.52亩三是全力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存量土地。2024年,全市完成16583.91亩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工作,获得5178.19亩建设用地指标,有力保障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用途管制,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耕地核实工作全面完成,核实耕地图斑3万余个,面积56万余亩,数据成果通过自治区验收。截至目前,林芝市实际耕地面积56.58万亩,超出规划纲要保护目标6000余亩,协调处理耕地指标借、还共计1553亩。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基础建设。制定并公布实施了新一轮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平均增幅分别达22.6%和27%;新一轮林芝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成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已公布实施;全市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已全部制定完成并严格执行;林芝市新一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和《林芝市地热资源总体规划(2024-2030年)》编制工作已形成初步成果。三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24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全面完成,排查最新地质灾害隐患点1711处;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调查,完成勘查项目101个,发现并反馈问题216个,提出整改意见324条;成功申报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9个(国债类7个,中央预算2个),涉及资金7081万元,其中8个项目已完成初验;强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日常宣传,累计组织地灾防治专项培训7场次,培训人数265人次,组织应急演练7场次,参加人数505人次,开展地灾宣传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全民防灾意识显著增强。四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2018-2023年土地卫片存量违法图斑共计719个,已完成整改688个,整改率为95.7%;2018-2023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50个,已完成整改49个,整改率为98%;2024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违法用地4宗,已完成整改3宗,整改率为75%;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22宗,已整改到位20宗,整改率为90.9%;自治区审计反馈问题15个,已整改到位11个,整改率为73.33%;2024以来共受理核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举报线索12个,查处违法案件4个,共处罚金544.10万元;联合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强林芝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

围绕民生所需,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一是高效开展用地规划审批工作。进一步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缩短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截至目前,共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7份,出具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审查意见15份,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9件,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52件。二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7县(区、市)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市级验收和自治区抽验工作,涉及54个乡镇、473个行政村;完成339宗存量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工作,完成耕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移交工作;军地权属确权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宗涉及国家重大项目军产地确权工作。三是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图斑11277个,已实地举证7259个,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全部启用;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形成了最新城市国土空间要素、道路网络、水系网络和正射影像等要素成果;林芝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全面启动,完成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四是测绘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工布江达、波密、鲁朗小集镇实景三维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其余4个边境县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全市实景三维建设项目覆盖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55.948平方公里,包含倾斜摄影、激光点云、0.05米三维模型等项目成果林芝市主城区约99平方公里范围城市测量控制网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包括GNSS控制网建设与高程控制网建设,GNSS控制网包含了B级、C级、D级、E级各等级控制点47个;建成全区首个“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一家委托、一次测量、一次进场,一次性收件、一次性审批,使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五是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利民。通过书记、局长进大厅”“五减”、容缺受理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2024年共办结不动产登记4302件,其中转移登记1514件,抵押登记894件,首次登记1023件,变更登记62件,更正登记30件,注销登记556,预告登记1件,查封(解封)189件,其他登记33件,为108家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17.75万元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武装,建立分级分类常态化学习机制,形成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头雁”、支部学习为基础、全员学习培训为补充的理论学习格局,涵养自然资源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以传承红色文化、党风廉政建设、身边人教育身边事等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数3541.91万元,综合调整剂数额为  712.66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4254.5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3万元;2024年全年实际支出4059.03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5万元,实际开支1.53万元,本年公务接待25批次,135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0万元,实际开支30万元

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9.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7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3.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工会经费19.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38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悉心指导下,市自然资源局各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年终考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一是率先建成全区首个“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二是率先完成了工布江达、波密、鲁朗三个实景三维项目。三是率先设立全区首个乡镇级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朗县仲达镇)。四是率先实现全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划拨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作目标。五是耕地保护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受到自治区表扬。六是“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走在全区前列,专家技术审查通过率达93%。2024年1月,我局获得“全国自然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绩效自评结论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年度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经济性方面2024年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4宗,面积23294.9亩,出让金10997.59万元,供应面积同比增长123.35%。累计报批农村住宅用地580宗,面积333.05亩,审查县级直报自治区农转用报件41批次,面积2056.87亩,办理项目用地预审28个,面积13011.15亩,取得用地批复28个,批复面积2845.52亩完成16583.91亩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工作,获得5178.19亩建设用地指标,有力保障了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效率性方面进一步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缩短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2024年共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7份,出具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审查意见15份,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9件,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52件。通过书记、局长进大厅”“五减”、容缺受理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2024年共办结不动产登记4302件,其中转移登记1514件,抵押登记894件,首次登记1023件,变更登记62件,更正登记30件,注销登记556,预告登记1件,查封(解封)189件,其他登记33件,为108家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17.75万元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效果性方面2024年,林芝市自然资源局率先建成全区首个“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率先完成了工布江达、波密、鲁朗三个实景三维项目率先设立全区首个乡镇级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朗县仲达镇)率先实现全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划拨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作目标耕地保护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受到自治区表扬“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走在全区前列,专家技术审查通过率达93%。2024年1月,我局获得“全国自然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综上所述,自评分数为95.38分,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履职效能

1.整体效能。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基本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基本完成、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95.4

2.专项效能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安排项目均严格按照网上公开询价、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等形式进行实施,符合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做好合同签订、项目监管、成果审查等各环节工作。

(二)管理效率

1.预算编制严格落实年度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符合林芝发展需要、符合财政工作要求,符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2024年度,全局预算经费4254.57万元,各类工作经费均严格按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

2.预算执行预算编制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公用经费等严格按照人数等因素要求进行申报,项目资金严格做到依据充分、发展需要进行申报;资金下达经过财政等部门严格审核,确保资金预算下达合理合规;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信息公开严格按要求落实年度预算决算和绩效公开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以往年度决算、2024年度部门预算和绩效公开工作

4.绩效管理。按要求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并做好项目绩效相关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结果,融入次年预算编制,做好日常支出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5.采购管理。2024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制度,采购工作严格按制度执行,不存在不合理采购、违规采购、采购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6.资产管理。全局资产配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资产收益及时按要求上缴国库,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工作,规范资产日常管理,不存在超规格配备资产、资产利用率低下造成浪费等问题。

7.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使用,2024年,全局公用经费使用未超预算。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市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