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委托那些事

发布时间:2020-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问题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申请资料等方式提出申请吗?

答:不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本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如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公证委托书,授权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问题二:委托书一定要公证吗?

答:不是。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问题三:公证书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该怎么办?

答: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书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放给当事人。

问题四:如何办理公证委托?

答:委托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委托书、房产所有权证或遗产凭证到公证处亲自申请办理,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申请公证员上门办理。

问题五: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是否需要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到场?

答:需要。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都应到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六:申请人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能否现场委托他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答:可以。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明确委托领证事项,工作人员核实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信息。

问题七: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支付了补偿款,但是房屋还没有实际拆除,如何办理房屋注销登记?

答:被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单位在房屋灭失后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问题八:权利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答:可以。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问题九: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时,能否由抵押权人单方到场申请?

答:债权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问题十:办理变更地址的登记时,能否由房屋共有人中的一人前来申请?

答:可以。但需要一并核对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经比对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