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度林芝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照检查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务“五公开”。一是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在局机关大厅都进行了公示。二是在“放管服”方面主动公开。对下放县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网上公开。其中:在行政审批权方面,将权限内国有土地处置权已陆续下放各县(区)。在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工作中,为便于管理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放给市局管理事项,委托给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进行管理,市级项目管理下放到县(区)。砂石矿的矿业权设置和采矿权的招、拍、挂事项及登记办证已下放到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坚持把政策解读作为推进信息公开,规范政策执行的主要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日,专门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加深了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招拍挂制度及相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理解。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紧紧抓住涉及行政权力的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方面及事项。一是对近期社会比较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动公开。二是将地质灾害预警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告。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是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政务公开开展情况。一是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一次性给予告知。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其中:一是对矿权采矿权评估报告在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示。二是在一楼大厅内设立了不动产登记窗口,把素质高、业务强的骨干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务实便民的原则,健全了《服务指南》《为民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进行公开,及时将登记收费事项、收费标准和依据、收缴程序向社会公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处于打基础、建平台的起步阶段。我们深知,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受人员紧张的影响,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平台和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更加注重规范运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升水平、上台阶,营造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细则;深化各种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努力从多个层面实现全方位公开,特别是在对内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服务体系,科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和局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