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林芝市经济开发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
宗 地 编 号 |
土 地 用 途 |
土地 面积(㎡) |
土 地 位 置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下限 |
容积率上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 价 幅 度 |
|
2020-04 |
住宅(保障性住房) |
28074.07(42.11亩) |
八一镇永久片拉萨琅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侧 |
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70 |
不得小于1.2 |
不得大于2.0 |
474 |
2369.45 |
50万元或50万元的倍数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我市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0年07月20日至08月08日16:00时前,到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7室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6日16:00时前。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07月30日9:30分至08月08日16:00时。
挂牌报价地点在林芝市自然资源局407室。
五、挂牌土地条件
1.该宗土地为住宅(保障性住房),该用地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2.土地竞得者需在2021年04月08日前开工建设。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告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土地竞买保证金采取银行履约保函和存入市自然资源局账户管理两种方式(存入市自然资源局账户管理不计利息)。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894-5883984
联 系 人:唐桑(18089942020)
开户单位: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农行林芝市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780001040013132
法律顾问:西藏欧珠律师事务所 欧珠律师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宋军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