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概况: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林芝市巴宜区工尊中路110号尼洋家园11栋1单元901室林芝一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0703 09 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YF2026005

2.项目名称: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

3.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限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21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见第七章;

5.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6.服务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7.采购需求: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为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6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评估执业资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认定文件或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备案函》(或同等效力的资格备案文件)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5.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3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工尊中路110号尼洋家园11栋1单元901室

方式:线下获取

征集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获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认定文件或备案函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0703 09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征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普女士

联系电话:0894-5887297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79号

采购代理机构:林芝一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蕾

联系电话:0894-5201990  18011450260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家园11栋1单元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