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采购管理制度》,现就“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取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提供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完成中标结果公示、出具中标通知书、完成全部招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向林芝市自然资源局移交全套纸质及电子资料。
(三)遴选原则:本次遴选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的原则。
(四)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全部由本项目最终确定的中标土地评估机构自行分摊支付。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选资格:所有参选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采购代理经营范围,在林芝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登记、备案。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代理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注册地址、招标代理方案、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2.业绩情况:近三年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提供代理机构合同或者招标通知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选取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由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按照要求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等,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的代理机构名单。
(三)确定机构名单:由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采购管理制度》成立采购小组,进行综合比选评定并提出推荐意见,按程序报局会议研究确定采购单位。
四、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5月9日(9:30至13:00,15:30至18:30)。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广福大道79号)4楼411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8:30。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普珍(0894-5887297)。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