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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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置优化”制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林芝市营商环境,聚焦建设单位办事痛点、堵点,着力减少建设单位跑路次数、缩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切实降低建设单位或个人办事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一书三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我局决定实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置优化”制度。通过提前介入设计环节,主动精准告知设计标准和审查要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置优化”制度自2026年3月15日起正式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凡在林芝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特殊工程、应急工程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开展设计方案“前置优化”服务。

二、优化内容

我局将在项目设计前期阶段提前介入,依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行业规范,围绕规划控制指标、建筑风貌管控、技术难题等内容开展前置优化指导,提出明确意见建议,助力设计单位完善设计方案,提升方案可行性。

三、报送方式及渠道

(一)报送主体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作为报送主体,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形成后、正式送审前,可向我局申请前置优化服务。

(二)报送材料

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或电子版1份):

1.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置优化”申请书(含联系方式);

2.用地批准文件、出让合同或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3.设计方案文本(含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总平面图、效果图、单体建筑设计图、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说明等);

4.其他相关补充材料(根据项目类型另行告知)。

(三)报送渠道

线下报送: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八一大街南段与工布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9号窗口);

线上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zjsghk126@ .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前置优化申请”)。

、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咨询电话:0894-5933365

咨询时间:每周二(工作日) 9:00-13:00,15:30-18:30

本公告由林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