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沈丽因保管不善,将藏(2025)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0777、0000767、0000764、0000774、0000768、0000766号和藏(2021)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16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丽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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