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尼玛卓玛因保管不善,将藏(2023)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14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尼玛卓玛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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