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参与管理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承担报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并监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拟订全市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法定权限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承担全市各类矿业权的统计分析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拟订地方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办公地址: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894--588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