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自然资源要闻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房屋装修依规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 2026-05-27 18:36:30
  • 来源: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广大市民、各位房屋业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秩序,严格落实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及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不动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及房屋合规装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不动产首次登记核查要求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业务办理,登记部门须对申请登记房屋开展实地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房屋实际户型结构、建筑面积、建筑外立面、内部布局格局等现状信息,严格核验房屋实际状态与规划审批方案、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保持完全一致,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二、严格规范房屋装修改造行为

    所有房屋业主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文件、房屋原始设计方案开展室内外装修施工。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改造行为:

    1. 严禁擅自拆改、损坏房屋承重墙、承重梁柱等主体承重结构;

    2. 严禁擅自更改房屋外立面造型、窗户及阳台位置、外墙结构;

    3. 严禁私自改扩建房屋、违规搭建附属构筑物、占用公共空间;

    4. 严禁擅自变更房屋原有规划核定的使用性质。

    三、明确违规房屋登记办理规则

     经登记现场核查,凡发现房屋存在违规拆改主体结构、违法装修、私自改建扩建、改变规划用途等不符合竣工验收及规划要求情形的,我局将暂缓受理、不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房屋业主须自行完成全面整改,恢复房屋原始规划、设计合规状态,经核查核验合格后,方可按照法定流程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

    四、相关工作要求

    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小区整体规划风貌事关公共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请广大业主自觉遵守城乡规划、建筑安全、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合规装修、安全建房意识,杜绝各类违规装修改造行为。

    请广大业主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提前自查房屋现状,及时整改各类违规问题,按标准备齐登记材料,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