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践行、传承发扬“浦江经验”,市自然资源局近期将在局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局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11月27日至12月1日
二、接访地点 市自然资源局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局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接访日期和接访领导
11月27日 胡 文 平 党组书记、副局长(领导局全面工作);
11月28日 洛桑群培 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局行政工作);
11月29日 拿比友拉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群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信息中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执法监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局党支部工作);
11月30日 周 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法规、资源储备、乡村振兴、林芝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先行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相关工作);
12月1日 沈 明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来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解决事项,并注明个人信息(姓名或名称)、住址和请求事由。对口头提出的信访事项,接访人要如实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信访事由。
(二)来访人提出的解决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来访人有信访事宜的,可提前与所在地信访部门联系,由所在信访部门对接相关接访领导,也可电话联系市自然资源局主题教育办公室(电话:5885067)。
特此公告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主题教育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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